第三期垃圾房及大件垃圾归集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23-05-26点击次数:64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三期垃圾房及大件垃圾归集点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欣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高新区华丰庄园、和美诚、桃园小区、明辰紫月、锦诚明都、悦邻中心

2.2建设规模:新建垃圾房2座、大件垃圾归集点4座,内容包含新建房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标志标识等

2.3招标控制价:1058849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锦诚明都小区6月29日前完工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预算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划分标段: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26日至2023年5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须以现金形式,不支持支付宝或微信)。

4.3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留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或电汇(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为:

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高新区支行

帐号:500101220014198540109

3)其他说明与要求:

提交截至时间2023年6月2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0574-87939872,联系人:巩会计。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6  5  14 00。开标地点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高新区欣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  

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人:蒋森佳

   话:13586768655